
甘肃滨河集团法人代表:许福林,1956年9月生于甘肃张掖,大学本科文化程度,经济师,共产党员。1987年到民乐县酒厂工作,任副厂长,1990年任甘肃滨河酒厂厂长,1996年5月至今任甘肃滨河食品工业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。张掖市党代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届政协常委,甘肃省第九届、第十届人大代表。许福林以办好、办强、办大企业,振兴地方经济为己任,凭着一腔热血和强烈的事业心,带领全厂职工经过10余年的时间,使一个年产150吨白酒、资产110万元的县办小厂,发展成为国家大型二级企业。
1997年以较强的实力跻身于甘肃省首批12大骨干企业行列,被省政府确立为全省60家重点企业,成为集科工农贸一体化、种养加销一条龙的现代大型企业集团公司。滨河牌商标为甘肃省商标。在大力推进企业整体创新与进步的同时,滨河集团十分注重回报社会。多年来,集团捐献的扶弱济困、捐资办学、抗灾救灾和社会公益事业捐款等累积达500万元以上。许福林1993年被民乐县人民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,1994年被授予甘肃省“青年企业家”和“甘肃省劳动模范”称号;1995年荣获“全国劳动模范奖章”和“全国青年企业家”称号;1997年获得中国酒行业卓越贡献奖章,被国务院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;1998年以来,均被评为甘肃省“企业经营管理者”。